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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推动江华高新区规模工业企业员工安居乐业若干政策》
  • 发布时间:2024-06-19 15:50
  • 来源: 江华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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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推动江华高新区规模工业企业员工安居乐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委办、县政府办2024年6月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推动江华高新区规模工业企业员工安居乐业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近年来,我县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想方设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2021年为保障我县园区企业用工稳工,激励员工稳定就业,出台了《关于印发<激励江华高新区规模工业企业员工安居乐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员工给予子女县城入学、购房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见习补贴五项优惠政策共计2800万元以上,帮助园区企业每年新入职员工6000人以上。该政策受到园区企业和员工一致好评。鉴于该政策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延续经验做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居乐业政策进行总结、修订、完善。

在此背景下,安排县人社局作为牵头单位,认真吸纳了各方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若干政策(送审稿)》,并在2024年审议通过《若干政策(送审稿)》,并报县政府办、县委办同意后印发。

二、框架内容

《若干政策》文件共5项政策:

1.子女就学保障。对在江华高新区规模工业企业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员工,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县城内入学。

2.员工购房补贴。对在江华高新区内同一家规模工业企业连续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员工,在县城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稳就业购房补贴。

3.养老保险补贴。对园区内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养老保险补贴。

4.职业培训补贴。组织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按照相关文件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5.就业见习补贴。被认定为青年见习单位的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三、主要更新点

1.子女入学保障。增加了“对纳税超过200万元的规模工业企业在子女入学方面给予倾斜。企业员工子女在城区学校就读期间,员工须继续在园区规模工业企业就业。”

2.员工购房补贴。指明了需在江华高新区内同一家规模工业企业连续稳定就业一年以上。

3.养老保险补贴。指明了员工须为园区内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在同一企业连续在岗务工1年以上。增加了同一自然年度内,同一对象只能同时享受两种补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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