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2024年防贫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总体要求。防止已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和三类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群体因病返贫、因学返贫、因灾返贫、因意外事故返贫、因产业失败返贫。“防贫保”的实施,将为全县脱贫人口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同时,还为防止贫困边缘人口和突发事故的农业人口致贫提供了保障。
一、作用
防贫保险体现了一种帮扶政策,不仅是防止返贫的一种保障,也是有效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更是为了百姓幸福兜个底,从而提高生活水平。
二、帮扶对象
1.突发严重困难户(包括普通户)。
2.脱贫不稳定户。
3.边缘易致贫户。
三、使用防贫保险的要求
1.因灾类(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
2.因病类(提供2024年医疗报销票据)。
3.因意外类(溺水、煤气中毒、触电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
4.因学类。(对建档立卡系统中标识为防返贫监测对象及其他认定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有被高中或高等院校录取入学时,按照学校类型由承保机构按照约定一次性给予教育补助)
5.因产业发展失败类。(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植物病虫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农作物、林木等损失,以及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动物疾病疫病等原因直接造成养殖畜禽的死亡等情况)
6.因其他原因类。(对象因患慢性病需长期治疗又未住院花费较大、因年老无劳动力无子女赡养等)
四、保险理赔程序
保险事故发生后,各乡镇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等进村入户初步筛选救助人员,由三家承保机构共同组织入户核查,经县乡村振兴局审定,确认参保对象的理赔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三家承保机构按承保比例共同承担理赔金额,确保理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