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县直部门委托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和调研行为,坚决杜绝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频繁检查等问题,减轻企业“迎来送往”负担,认真落实“五心四到两保障”“两联零跑五自由”母亲式服务要求,近期,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企检查调研的通知(试行)》(江优发〔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为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文件起草的依据和过程
《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的通知》《江华瑶族自治县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制定,并征求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意见建议后形成初稿,经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公布实施。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通知》对入园检查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各级各部门进入江华高新区(含河路口片区)企业进行检查前,需向县优化办申请,经分管县级领导审核、县委办审批后才能入园检查。
《通知》规定,除市级以上领导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和“两代表一委员”视察活动外,严格控制入园调研。
《通知》严格控制园区外检查,对园区外的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
《通知》明确,严禁下达处罚指标,一律不得向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设定行政处罚数量和金额指标。
《通知》强调落实柔性执法要求,对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以规范为目的,督促整改不予处罚,整改不到位的下发“预处罚”通知,整改后不予处罚。对单次处罚金额较大的,需按程序进行法制审核。
《通知》要求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坚决做到“五不准”。一是不准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二是不准接受被检查企业宴请及礼品、土特产;三是不准占用企业的人、财、物和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四是不准向企业强揽工程和强迫企业购买指定的产品、设备及接受指定服务;五是不准向企业下达推广各类APP注册任务。
四、政策特点
《通知》不仅对入园检查做了明确审批规定,还对入园调研进行了严格控制与报备程序的规范,这是第一次明文规范入园的参观、考察、调研活动,为企业专心经营提供了“安静”的环境保障。
《通知》再次强调落实柔性执法要求,以柔性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温度,持续改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