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碳达峰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该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3与13日,全国两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等要求。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了我国的双碳目标,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2〕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9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发〔2023〕5号)总体安排,我县组织编制了《江华瑶族自治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广泛征求了县有关部门意见,充分吸纳专家及各方意见建议,并报永州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审核,经江华瑶族自治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予以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五个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主要提出我区碳达峰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二是主要目标。参考省市下达的指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市下达任务,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的指标,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
三是重点任务。提出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推进节能减污协同降碳、推动产业低碳绿色发展、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生态系统固碳增汇、科技创新推动低碳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动绿色金融、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及相关目标任务。
四是保障措施。提出建立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落实“双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的财税价格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等措施。
五是组织实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大力宣传引导等要求。
四、政策特点
该方案结合我县县情特征和发展阶段,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贯穿到我县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强调示范引领,明确了我县碳达峰行动的方向和路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