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江华瑶族自治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一、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方向,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目的
为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等13厅局《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号)文件精神,我县依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及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一步调整修订完善我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三、意义
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进一步夯实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使用,切实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政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