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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及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1-01-14 18:10
  • 来源: 县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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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2日,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及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现就文件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1、文件在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特别针对春节将至的时期,人员、物品流动性增大,聚集性活动日益增多,进一步通告疫情防控的重点及措施。

2、文件重点通告了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文件规定了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来(回)江华人员,特别是近期有河北省石家庄市和邢台市旅居史的来(回)人员,必须持有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乡镇、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告。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管理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3、文件明确了春节期间,广大群众尽量减少流动。减少聚会,提倡网络拜年,不举办大型团体活动。

4、文件还要求凡是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佩戴口罩到就近的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就诊。明确了就诊不能到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民营医院、药店。

5、文件要求经营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对所销售的食品要提供销售食品批次所对应的海关报关证明、消毒证明、食品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票证。

6、文件明确了责任追究,有不执行、不配合等行为,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文件还公布了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举报电话。

相关文件: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及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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