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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2-09-02 15:28
  • 来源: 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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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以附件形式公开)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制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制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县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管理全县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组织拟制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湖南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报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履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根据国家、省和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拟制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教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拟制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依程序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管股、规划财务与法规股、医药服务管理股,现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7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2016年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0台,公务用车0台。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局下设一个二级机构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二级机构单位预算自行公开。因此,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即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287.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3.82万元,减少10.70%。支出总计3287.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3.82万元,减少10.70%,主要是因为2021年县级财政不再安排健康扶贫专项资金,故总收入与支出均有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28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7.7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28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93万元,占7.08%;项目支出3054.79万元,占92.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87.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3.82万元,减少10.7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87.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3.82万元,减少10.70%。主要是因为2021年县级财政不再安排健康扶贫专项资金,故总收入与支出均有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87.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393.82万元,减少10.70%。主要是因为2021年县级财政不再安排健康扶贫专项资金,故总收入与支出均有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87.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6万元,占0.22%;卫生健康(类)支出3133.77万元,占95.32%;农林水(类)支出1.73万元,占0.05%;住房保障(类)支出5.20万元,占0.16%;其他(类)支出139.76万元,占4.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87.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8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26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9.60万元,支出决算为7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240.19万元,支出决算为24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39.76万元,支出决算为243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5.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5.63万元,支出决算为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3.34万元,支出决算为9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20万元,支出决算为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9.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9.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6万元,完成预算的78.6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6万元,完成预算的78.67%,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降低0.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制度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45个、来宾1589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县级医保局兄弟单位及各乡镇交流医保参保、审核结算及基金监管等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7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3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9.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9.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集中在项目支出类列支,故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长。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2.23万元,用于召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动员会,人数35人,内容为宣传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等相关政策;用于召开市级基金监管会议,人数60人,内容为宣传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用于召开全县基金监管会议,人数52人,内容为宣传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协议药店电子医保凭证培训会议,人数60人,内容为电子凭证使用业务;协议医院药品招采在线支付培训会议,人数50人,内容为协议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使用业务;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7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拥有车辆0台。单位固定资产45.25万元,负债0万元。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4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5分

预算配置得5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175%:在职7人/编制4人*100%=175%,得 0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5分。

2、过程49分

1)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完成率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0得5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

2)预算管理得29分。政府采购执行率18.2万元/18.88万元=96.39%,得5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0分。

3、履职效益得40分。

1)产出指标内容:

指标1:参保人数。全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465914人,得10分。

指标2;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全县所有贫困人口100%参保,得5分。

指标3: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基金运行做到收支平衡,安全高效,没有出现风险。得5分。

指标4:开展“好差评”。全面建成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所有医疗保障经办清单事项、医疗保障各级经办服务窗口、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得3分。

指标5: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参保缴费资助。全部贫困人口(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均享受不低于当年缴费额的50%的资助。得3分。

2)效益指标方面:

指标1:财政补贴足额到位。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为580元/人,中央、省、市、县四级补贴资金全部足额到位,得3分。

指标2;提高服务水平达到群众满意。2021年群众满意度为92%,得3分

指标3:城乡居民医疗有保障。参保对象覆盖除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外的其他所有人群,得2分。

指标4:参保人以户为单位按年缴纳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可在集中缴费期和中途参保期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得2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4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政策知晓度和工作满意度需进一步提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评价报告均已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医保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医保局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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