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关于独生子女养老补贴
收文单位: 县政府办 来信时间: 2025-07-11
来信类型: 农村农业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县政府领导,我是新田县三和社区冷水井村唐家村民,唐秋生。我出生于1997年,时值国家计划生育一孩政策落实,我家完全符合独生子女相关政策,是政府认定的独生子女家庭,此后我父母没有再生育,2015年我父亲因病去世,一直到现在,我一直一边照顾我母亲一边务工,期间我母亲的独生子女证不慎遗失也一直没有补办,所以相关的补贴政策一直没有享受。根据湖南省独生子女相关政策,对于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个月有500元的养老补贴,等等其他补贴政策。我母亲是1969年出生人,即将年满60 周岁,我这边独自一人还没有成家,在广州务工多年并照应老妈确实压力很大, 我家是于1982年国家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中做出贡献并一直落实此项政策的, 所以希望县政府领导帮我补办独生子女证,然后发放相关补贴,以减轻我的压力,在此万分感谢县领导和政府的帮助. 请尽快帮我补办独生子女证,万分感谢.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5-07-25
内容:

唐秋生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通过我局和骥村镇卫健办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主要诉求

1.反映自己是独生子女,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但不慎遗失,请求尽快帮你补办独生子女证。

2.请求为你母亲享受年满60周岁每个月有500元的养老补贴。

基本情况

1.我局经查询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你的户成员信息显示你母亲叫徐金鹏,1969年8月20日出生,农业户口。

2.经骥村镇卫健办初步调查了解,你反映的属独生子女的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意见

1.关于你反映补办独生子女证的问题。由于生育政策的调整,目前湖南省已经取消独生子女证的办理,现无法补办独生子女证。按照现行政策,是否有独生子女证并不影响你母亲享受相关独生子女政策。

2.关于你反映母亲享受独生子女养老补贴的问题。我执行湖南省统一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即农村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居民,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可享受1060元的奖励扶助金。由于你母亲于1969年出生,未达到60周岁,暂时无法享受这一奖励扶助政策。

3.按照《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释湖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解释〉的通知》(湘卫家庭发〔2017〕2号文件第三项“关于对象的申报程序”规定,你可以在母亲达到奖励扶助年龄的上一年度12月6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进行申报,经审核通过并录入奖励扶助系统后,即可开始享受每年1060元的奖励扶助金。

4.由于你长年在外,我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你电话均无人接听,暂时无法当面向您解释,我局已告知骥村镇卫健办,在你母亲达到申报条件时会积极联系你前来申报。

再次感谢您对新田县卫生健康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新田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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