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主题: | 血泪控诉!无良开发商公然践踏法律 法院执行不力助长嚣张气焰 | ||||
收文单位: | 县政府办 | 来信时间: | 2025-06-30 | ||
来信类型: | 民政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县长: 我们是法律不公与司法怠政的受害者,怀着满腔悲愤与绝望,实名控诉新田鑫丰房地产公司及其法人伍耀飞的恶劣行径,同时对相关法院部门消极执行、敷衍塞责的行为提出强烈质疑!恳请您为我们主持公道,撕开这层漠视百姓权益的黑幕! 新田鑫丰房地产公司为一己私利,罔顾天理国法。法人伍耀飞在我家后山上擅自开挖水渠、修筑挡水墙,强行改变自然水流走向,导致雨水在山中汇聚成巨大山洪瞬间冲垮我家后院围墙,三台车辆被彻底损毁。面对高达17万元的损失,即便法院最终判决其赔偿5万元(已大幅低于实际损失),这个无良开发商竟拒不赔偿,将法律判决书视为废纸! 更令人发指的是,伍耀飞名下背负二十余起债务纠纷,拖欠他人400多万元,公司欠款更是高达千万元。然而,此人一边对受害者的血泪视而不见,抽着"和天下"香烟叫嚣"赔这点钱还不够我一顿饭钱",一边却大张旗鼓推进小区第三期工程建设。这分明是公然转移资产、恶意逃避债务!如此嚣张的行径,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侮辱,更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践踏! 而负责执行的法院部门,在面对如此清晰的线索与证据时,却以"名下无资产"为由一再拖延,始终未采取实质性执行措施。一个正在开发新项目的房地产公司,怎会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这究竟是能力不足,还是另有隐情?法院对老赖的纵容,让伍耀飞有恃无恐,即便被拘留也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法律的惩戒机制在他面前形同虚设! 我们一介平民,为讨回公道耗尽心血,本以为法律是最后的希望,却换来如此冰冷的结局。如今,我们的生活陷入绝境,而违法者却逍遥法外、继续敛财。若连法院的判决都沦为一纸空文,若老赖能在法律的眼皮底下肆意妄为,那普通百姓的权益该如何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又何在? 在此,我们强烈请求: 1. 严查新田鑫丰房地产公司及伍耀飞的资产状况,彻查其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违法行为,强制其履行赔偿责任; 2. 追究相关法院部门执行不力的责任,严查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还司法公正于民; 3. 建立长效机制,严惩此类恶意逃避债务的老赖,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始终是人民的靠山,恳请您亲自过问此事,为我们这些走投无路的百姓讨回公道!我们期待着法律的利剑能刺破黑暗,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投诉人:程石生 联系电话:17365753581 日期:2025年6月30日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5-07-25 | ||
内容: | 程石生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程石生,男,汉族,湖南省新田县人。 被执行人:新田县鑫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街道秀峰街南段牛角冲市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8MA4PLUBR4Q。 法定代表人:伍耀飞,该公司董事长,男,汉族,湖南省新田县人。 二、调查情况 经查,该事项涉及的民事案件为原告程石生与被告新田县鑫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系被告鑫丰房地产公司因“明珠府都”小区排水引发的相邻排水纠纷。2024年4月22日,经县法院审理作出(2023)湘1128民初1236号民事判决书,县法院判决如下:由被告新田县鑫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赔偿程石生各项损失等共计50,000元。该案判决后,程石生不服,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日作出了(2024)湘11民终20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因新田县鑫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程石生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于2025年2月12日立案执行。2月13日,县法院向被执行人新田县鑫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短信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2月14日,经网络财产查控,查明被执行人新田县鑫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有极小额银行存款(已被新田县人民法院和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冻结)、无证券信息、无车辆信息、无不动产登记信息。县法院另查明新田县鑫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伍耀飞及其配偶在新田县盛世龙岸小区有住房(在银行有大额抵押,无处置价值),在牛角冲市场有大量车位(无产权,暂无法处置),在新田县龙泉镇秀峰街南段牛角冲市场有商铺(26个)。县法院已于2023年7月19日已通过(2023)湘1128执恢85号案件查封了伍耀飞夫妇名下座落在龙泉镇秀峰街西侧牛角冲市场4栋110号等26个商铺,于2023年10月8日启动拍卖程序拍卖其中13个商铺,无人购买后于2023年10月28日启动二拍程序,也无人购买。县法院于2024年6月29日再次启动拍卖程序拍卖26个商铺无人购买,于8月12日启动二拍程序,也无人购买,现处于流拍状态中。 2025年4月9日依法作出(2024)湘1128司惩459号拘留决定书,决定对伍耀飞拘留十五日,并移交新田县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 2025年5月21日,新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第四期发布对伍耀飞的悬赏令,征集伍耀飞的财产线索。 四、办理结果 1.县法院将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再次予以查询、冻结,同时审查其资金流向,如发现有恶意转移资产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审查拒执线索。 2.县法院对被执行人新田县鑫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伍耀飞已采取查询、冻结、查封、拘留、拍卖等强制措施,执行局不存在执行不力、失职渎职的行为。 3.为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新田县县委常委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建立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再次感谢您对新田县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中共新田县委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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