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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6-06-10 08:48
  • 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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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江华瑶族自治县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实施方案


一、《方案》出台背景

2026年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6〕11号),提出了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十三条措施。2025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总体方案》(湘办发〔2025〕14号)明确永州市在江华县的医改试点主攻方向为深化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2026年4月,县卫健局对照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要求,牵头起草方案,同时征求发改、财政、人社、医保、市场监督等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形成《方案》,于5月21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并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于6月9日义正式印发实施。

二、《方案》起草依据

《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6〕11号)、《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总体方案》(湘办发〔2025〕14号)、《关于构建矩阵式医联体推进分级诊疗落地见效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5〕24号)等文件要求及规定。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1.近期目标(2026年底):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0%,市域外转诊率较上年降低10%,乡镇(村)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占比达到20%。

2.远期目标(2030年底):县域内就诊率稳定达到90%,市域外转诊率逐年下降10%,乡镇(村)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占比提升至25%,全面构建大病不出县、小病在基层、康复回镇村的有序就医格局。

(二)主要任务

1.明晰层级功能定位,纵深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2.夯实医疗服务基础,构建全链条帮扶培训体系

3.健全转诊运行机制,规范双向转诊与急慢分治

(三)政策保障与激励机制

1.完善紧密型医共体配套保障

2.深化医保支付与政策协同改革

(四)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抓总,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督导评估、医疗质量监管。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完善医保支付政策,落实总额预付、DIP付费、医保结余留用改革。 

县财政局:按规定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两个允许”要求牵头核定公立医疗机构薪酬总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分级诊疗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合理有序就医。 

紧密型医共体:负责医共体内医疗服务、落实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慢病管理及健康服务。

(五)实施时间安排

1.启动部署阶段(2026年4月—6月)完成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年度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2.全面实施阶段(2026年7月—12月)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地执行,重点任务全面铺开、常态推进,建立调度督办机制。

3.巩固提升阶段(至2030年12月)开展阶段性中期评估,总结提炼成熟经验做法,对标短板弱项开展“回头看”整改,健全长效运行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健全专班统筹推进机制。由县级主、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成立县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由卫健、财政、人社、医保、市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强化督导考核问责问效。建立季调度、年考核工作机制,将基层就诊率、县域住院率、医保基金支出增长率、群众就医满意度等分级诊疗核心指标,纳入医共体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经费补助、绩效薪酬、班子考核及干部任免直接挂钩,对工作推进滞后、落实不力的严肃督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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