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符合规定的条件,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江华瑶族自治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办法》(江住保发〔2024〕2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家庭人口、自有住房、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实地核查与初审,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人口大队、县质监局等单位联合逐项复核、联合审核,有梁楠等52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领发放条件。
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现将我县2026年第二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拟发放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家庭人口、收入、房产、资质等信息存有异议,可据实实名反映、依规举报;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提倡实名反馈,并留存相关佐证材料,严禁捏造事实、诬告诽谤。
受理举报时间:2026年7月28日—8月3日。
受理举报单位: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322345、2731991。
附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2026年第二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拟发放名单公示
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8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