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国有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益,规范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方租金评估结果(评估报告编号:(江华瑶族自治县)永天元〔2026〕(估)字第0005号)及县财政局批复,我中心现就所经营管理苗圃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苗圃的基本情况
该苗圃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六联村渔古坝,面积35.26亩,限从事园林绿化苗木培育、花卉种植等园林相关活动,严禁改变土地性质、搭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转租、转包、转借他人。
本次租赁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金标准及缴纳方式
苗圃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并报县财政局批复备案,年租金底价:人民币12300元(大写:壹万贰仟叁佰元整)。
1.租金实行先缴后用、按年度缴纳,每年租金需在当期使用起始日前1个月足额缴清。
2. 竞得人签订合同当日,需缴当年年租金。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合法注册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2. 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具备苗木种植、场地管护相应经营能力。
3. 自愿遵守本公告及后续租赁合同全部约定。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62-2号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绿化管理室(306室)。
3.联系电话:0746-2323333
4.报名资料: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还需有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竞租方式:本次采用密封式竞价方式竞租。报名完成后,在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4楼组织竞价人密封递交报价,现场统一拆封、公开宣读。按报价从高到低排序,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如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报价,则组织相同最高报价的竞租人进行第二轮现场报价。
五、其他约定
1. 意向竞租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场地,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后续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异议。
2. 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场地维修费、各项税费、安全生产相关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 租赁期内若遇政府规划调整、土地征收、国有资产统一处置等情形,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腾退,双方按实际租赁天数结算租金,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 承租方违反用途约定、擅自转租、违规搭建等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026年6月4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