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物业服务方面:物业服务未按合同及标准履约,质价不符;收费项目、标准及投诉电话未按规定公示;报修、投诉处理不及时;捆绑收费、超标收费、变相收费,以限缴水电费等方式催缴物业费,供水二次加压违规收费,装修押金逾期不退还等问题。
2.公共收益管理方面: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电梯等经营获利;公共收益未实行专账管理,未定期公示,被侵占挪用等问题。
3.安全隐患方面:车辆乱停乱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车进楼道、飞线充电;安保消防设施老旧缺失、维保不到位;电梯故障频发、维保不及时;供水、供电、排水、供气等设施故障维护不力等问题。
4.违法违规建设方面:违法搭建、侵占公共场地、破坏绿化;违规装饰装修、破坏或擅自变动承重结构;小区噪声、油烟、垃圾等处置不力;物业对违法违规行为不劝阻、不报告、不处置等问题。
5.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开发企业代收未及时缴存资金;物业、业委会骗取、套取、违规使用、侵占挪用资金;资金使用公示不到位等问题。
6.协同治理方面:阻挠小区党组织组建,刻意拖延、变相阻挠业委会成立,阻碍干扰业主大会选举;拒绝提供、移交相关资料,影响筹备组及业委会开展工作;业委会及其成员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侵害业主利益等问题。
7.其他方面:物业服务领域其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46-2323709,受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电子邮箱:jh2325339@163.com(请注明 “物业服务整治问题线索”)
举报箱:设在县住建局一楼(沱江镇春晓路54号)
温馨提示: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主动提供有效线索,严禁诬告陷害、捏造事实、借举报打击报复。鼓励实名举报,受理部门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认真核查办理线索,依法保障反映人合法权益。
江华瑶族自治县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2026年4月15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