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冯乘锦田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30日,是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属国有独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配送运输服务、餐饮管理及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具体经营范围包括:城市配送运输服务;餐饮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及初加工;新鲜蔬菜、水果、鲜肉、鲜蛋及办公用品销售;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以及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专业、职称与经历相结合,实际工作能力优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会计、出纳、采购员、现场管理员各1名。
三、资格条件
招聘人选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报名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4.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健康身体和心理素质;
5.招聘对象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学历。
(二)任职资格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江华冯乘锦田贸易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
6.与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均含拟制血亲关系)的;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集团公司党委研究确认拟聘用人选、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以及冯乘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请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江华县沱江镇瑶都大道香樟路1号,冯乘发展集团南栋1楼107室。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公告附件,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此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委托他人代报的,则由代报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报名。代报人需提供:委托书(附件4)、报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各种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应聘报名表》原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岗位规定的职称、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部门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人事部门认定。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至2026年2月28日(足年足月计算)。
(三)资格审查
公司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对照岗位条件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如下:
(1)会计岗位、出纳岗位:会计基础理论知识(30分)、会计相关专业知识(70分)
(2)其他岗位: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无法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岗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冯乘发展集团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百分制,所有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2面试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合格分(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六)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面试的成绩总分排序(含最高分和最低分)。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本公司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岗位的面试人选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入围递补,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总分(含最高分和最低分)从高到低入围递补,递补一次。若所有人员均不合格,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如有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招聘工作各个阶段结果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及冯乘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
1.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江华冯乘锦田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福利待遇与相关说明
本次招聘为合同制员工,相关待遇如下:
1.薪酬待遇:按照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执行;
2.福利保障:享受“五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年度健康体检、法定节假日慰问等完善的福利体系。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统一管理,本次招聘过程均不使用电子身份证件或驾驶证等其他证件)。笔试准考证贯穿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聘用完成后。
2.报考人员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相关通知或未能按时参加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并及时了解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冯乘发展集团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若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5.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全程监督。
6.本公告由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46-2492532
监督电话:0746-2371761
江华冯乘锦田贸易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9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