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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2-12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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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掌握江华瑶族自治县采矿损毁土地现状,核定新增历史遗留矿山,为“十五五”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发﹝2025﹞32号)等文件要求,我县于2025年开展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我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成果,现将我县拟认定的2个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告所列矿山的后期治理恢复责任由政府承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反馈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表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4日

受理部门: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46-2322870

联系地址: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江华大道(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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