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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公示(第三榜)
  • 发布时间:2025-10-1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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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水移民〔2022〕14号)、《湖南省在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审核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湘移发〔2015〕23号)文件精神,我县组织开展了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登记与核定工作。

第一榜、第二榜公示已在乡镇、移民村组顺利完成,现将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初步核定登记结果(第三榜)予以公示。本榜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核定登记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所在村委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复核。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将视为认可本榜公示结果,并作为最终上报确认的重要依据。

联系单位及电话:湘江乡人民政府:0746-2501130

县水利和库区移民事务中心:0746-2330759

附件: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公示表(第三榜)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和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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