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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法院: 庭前调解化纠纷 柔性司法促双赢
  • 发布时间:2026-10-20 08:52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作者:杨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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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前调解程序,高效办结一起涉企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倾心调解与释法引导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4年,原告某电器公司与被告某科技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某科技公司向某电器公司提供气泵模具,原告向被告支付模具费用6万元。2026年1月30日,经检验,被告交付的模具所生产的气泵产品多次送检均不合格,存在使用寿命偏短、运行噪音超标等质量问题。后经被告整改,产品质量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无法满足正常生产需求。原告据此终止项目验收,并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退还模具款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事实、厘清争议焦点,随即组织双方开展庭前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秉持互利共赢的原则,从双方前期合作基础出发,一方面向被告明确释明产品质量不符约定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引导其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面充分考量被告实际经营情况与整改意愿,耐心向原告说明诉讼风险与调解优势,引导其合理调整诉求。经过充分沟通与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科技公司于协议签订后一周内,退还原告模具费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8000元。协议达成后,被告当即履行款项支付义务,该案得以高效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安心经营发展的根本保障。江华法院聚焦涉企纠纷化解的痛点、难点,依托庭前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在诉讼前端高效化解,既依法守护企业合法权益,又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诉讼负累,减少司法程序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精准司法服务赋能县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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