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申请低保的条件和办理流程
收文单位: 江华12345热线 来信时间: 2024-12-27
来信类型: 民政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本人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收入不稳定,家庭困难,想咨询下符不符合办理低保条件,如何办理?
回文单位: 江华县-江华县指挥中心 办理时间: 2024-12-27
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问题后,我们引起了高度重视,经咨询,详细情况如下:

(一)申请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本县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2024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700元1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400元年。

(二)申请流程: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请:无法定监护人的,可以委托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或微信小程序端搜索“湖南民政”,点击“我要申请社会救助”按相关操作要求进行申请登记。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按规定提交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证明其劳动能力、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等的相关材料,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特大疾病患者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材料:2.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3.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4.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对您回访表示满意。


江华瑶族自治县指挥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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