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医保政策咨询
收文单位: 江华县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4-01-26
来信类型: 劳动和社会保障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对医保政策有以下疑问需要了解: 高校应届生毕业后下半年参保问题,参保地可以转回户籍所在地吗?如何办理?还是只能在异地就诊?
回文单位: 江华县-江华县医疗保障局 办理时间: 2024-01-26
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高校应届生毕业后下半年还在参保有效期内,当年不用再重复在户籍地参保。若在户籍地发生医疗费,可以按异地直接结算在户籍地医疗机构直接报账。转回户籍地参保,可以下一年度再办理。办理流程:在湘医保小程序的业务办理模块,先办理停保登记,再办理参保登记,在集中缴费期自行缴纳医保费用即可。


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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