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关于原城东工商所的小产权房产证过户问题投诉
收文单位: 县政府办 来信时间: 2023-07-19
来信类型: 国土资源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您好,我要投诉原城东工商所的小产权房产证过户事宜,此问题已经好几年一直得不到解决。父母辛苦攒钱买了一户房子,房子已买10年有余,截止2015年楼上已有三户住户成功过户,从2018年开始我们住户集体去不动产过户,一直到2023年6月月底都无法过户。落宗股室每次的回复不是要求开发商这样做就是那样做,各种借口卡,导致我们多年没办法过户。主要是我们这栋楼有三户业主已过户,我们其余住户想要过户却出现这些问题,我们花钱买的房子,只是想把房产证过户而已,落宗股室现在又说以前的房产证,现在是不动产权证,如果是房子违建,或者办不出不动产权证,那为什么以前三户住户却可以过户呢?不要再搪塞我们说什么以前是房产证现在是不动产权证,难不成以前的房产证现在不动产是不认可吗?房子毕竟都是按正规流程建设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证件及其他资料都齐全,如果不合法合规,为什么之前要出证?之前所有的资料交过去落宗那边,因为之前负责这事的领导岗位调动,资料不见了,落宗这边的回复就是开发商拿走了,让我们重新去准备资料,今年1月25日又重新把测绘队的测量发过去给落宗,当时落宗股室的人还看了测绘的图纸,到现在7月份又说叫测绘队的发图纸,来来回回的,落宗的门就差点没踏烂了,现在不是便民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吗?我希望县里给予重视,给老百姓行方便,能有相关部门领导出面帮我们解决这个事件,到底要怎么做,不要每次都给我们讲无数个理由,要走什么流程我们跟着走,我们的最终目的就是房子能成功过户!望县长能够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再次感谢县长了!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3-08-18
内容: 高雄网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问题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原城东工商所的小产权房产证过户问题投诉

经调查,所访涉及的不动产权为私人自建房交易,房屋建成后,每套房屋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部分购房户于2015年办理了产权证过户,当时房屋所有权的变更、抵押等由原县房产局登记办理。而你们于2018年申请《房屋产权证》变更时,我县已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登记需房产、土地一并办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登记时发现涉访房屋与东北面的私人不动产权属有争议,主要原因为涉访房屋的占地超出了原土地证发证的范围,超出发证的部分土地权属存在争议。2021年已有不动产工作人员上门协调,但未取得争议方同意,所有导致你不能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的法律规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将建房人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了退还。

2023年8月16日下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您家里所诉事项进行沟通。

经过此次上门走访,了解到您对诉访的不动产权只知其房屋占地超出了土地使用证发证的范围,并不知其超出发证范围的土地与相邻的不动产存有争议,其次该宗地的权利人与建房人(卖房方)并非同一主体,导致该房屋存在的问题久久难以化解。

二、处理意见

1、涉访的不动产权办理过户登记需要买卖双方共同申请,所以需要您邀约该不动产权利人和建房人(卖房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办理不动产转移的申请

2、就该宗不动产房屋超出原土地使用证范围的土地权属争议,需要不动产权利人和建房人(卖房方),在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前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好争议,再办理您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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