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湘医保办发〔2025〕3号)相关规定,江华瑶族自治县济民永宁六谷大药房(个人独资)、江华瑶族自治县养天和天努大药房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医保协议违规行为。经研究,决定中止上述4家药店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中止期间,暂停上述药店医保费用结算,参保人员在上述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中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零售药店名单
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6月22日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中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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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编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中止协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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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43112901166 |
江华瑶族自治县济民永宁六谷大药房(个人独资) |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界牌乡农贸市场对面(李祚荣私房) |
6月12日至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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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43112901429 |
江华瑶族自治县养天和天努大药房 |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苍松路游子方房屋一楼门面(公安局旁边) |
6月15日至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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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43112900871 |
江华瑶族自治县季康老百姓健康药房 |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翠华路51号 |
6月18日至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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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43112901988 |
江华富丽堂老百姓健康药房(个人独资) |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富丽堂路25-26号商铺 |
6月18日至7月18日 |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