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芒营镇角塘卫生室行政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江医保处字〔2025〕第14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处罚内容:1.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约谈主要负责人;2.责令退回损失医保基金5137.76元;3.处造成损失金额1.2倍的罚款,计6165.31元。
罚款金额:6165.31元
违法违规行为类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违法违规事实:2023年1月至2025年9月期间,存在以下事实:医保报账的药品和治疗项目与实际不一致,经核查明细表和处方,共计93人次,涉及金额7533.76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5137.76元。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2024〕14号)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
处罚机关: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