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信息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90010/2025-00401 分类:  
发文机关: 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07-25
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行政处罚情况
文号 :    
江华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行政处罚情况
  • 发布时间:2025-07-25 15:07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县医疗保障局
  • 字体【      】

   江华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行政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医保处字〔2025〕第12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7月21

处罚内容: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约谈有关负责2.责令退回损失医保基金4210.913.处造成损失金额1.5倍的罚款计6316.37元。

罚款金额:6316.37元

违法违规行为类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违法规事实: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期间,存在以下事实:未严格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6号)规定,收治了贝某某等39人次“肥胖症”患者并违规进行门诊统筹报账、刷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医疗总费用4450.48元,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涉及门诊统筹基金1776.95元,涉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2433.96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计4210.91元。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等相关规定

处罚机关: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