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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19-00141 分类:  
发文机关: 江华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3-21
名称: 小圩壮族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信息
文号 :    
小圩壮族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信息
  • 发布时间:2024-03-21 23:18
  • 来源: 小圩壮族乡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江华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机构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壮族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韦雄

机构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壮族乡小圩社区联村

电话:0746-2690301

邮编:42551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推动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农村(社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公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三)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培育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社区)义务教育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做好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做好乡镇村发展规划,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五)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社区)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

(六)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把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改进服务方式,通过审批服务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努力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整合各方面力量,构建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管理服务、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网格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协调处理群众上访事项,办理群众来信,承办、督办、交办重要信访事项等工作。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移民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移民、扶贫开发、动物防疫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三、下属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有:

(一)小圩壮族乡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二)小圩壮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三)小圩壮族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乡政府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

(四)小圩壮族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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