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信访局
负责人:黄剑书
机构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萌渚路23号(原工商局一楼)
电话:0746-2324829
邮编:4255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一、机构职能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及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来县委、县政府上访的群众,处理群众来访事项,做好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2.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政府、中央和省级报刊杂志社、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批办以及县委办、县政府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3.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重大的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
4.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县信访工作动态,提高信访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
5.指导全县信访工作业务,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和理论探讨,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
6.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信访干部素质,对信访工作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7. 负责综合全县调纠工作情况.
8.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省际、县际边界的勘定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县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访调纠工作的调查研究和信息综合报导,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材料;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负责上级信访交办件的办理;负责将来信信息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负责信访信息报表的统计、制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对有争议、有疑问的信访案件组织听证和审查复核;承担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对各类信访调纠案件进行筛选整理,并就重点突出问题提出文字交办意见;负责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接访室。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登记和处理;负责来访信息的收集、综合;负责将来访信息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调纠室。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和制止群众性械斗工作及“三大”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主持或参与调处县内乡、镇边界的重大疑难纠纷;参与县际边界“三大”权属纠纷的调处,指导、督促基层主动协调,解决边界权属纠纷;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下属单位
县投诉受理及信访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