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计划生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坚持兴财源、增投入、惠民生,严监督、强素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明确任务,树立完成任务的信心和决心,方可保证政令畅通,确保目标实现。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人民政府,本乡镇(街道)编制总数 78,其中公务员 33人,职工 45人;现有在职人员 63人,其中公务员 32人,职工 25人;聘请见习生6人。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2台(车牌:湘M52150,湘M56620)。
3、机构设置
工作机构设置为2个行政部门和4个事业单位.行政机构为为:涛圩镇政府、涛圩镇财政所;事业单位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4、办公信息
邮编:425500
电话:0746-2632002
上下班时间:冬令时8:00-12:00,14:30-17:30;夏令时8:00-12:00,15:00-18:00
邮箱:txzf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