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局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改革,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3)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
(4)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公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7)组织协调全县城市、农村、企业调查工作。
(8)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县统计局属全额拨款正科级单位,2022年底实有在职人员27名: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6名,事业人员11名。退休人员7名。2016年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0台,公务用车0台。
三、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股。下设4个事业单位: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法规检查所、电子计算站、统计业务(普查)中心。
四、办公信息
单位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60号
单位负责人:李琴
邮编:425500 电话:0746-2322340
上下班时间:冬令时8:00-12:00,14:30-17:30;夏令时8:00-12:00,15:00-18:00
邮箱:jht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