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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20-00117 分类:  
发文机关: 江华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3-21
名称: 县商务局机构职能信息
文号 :    
县商务局机构职能信息
  • 发布时间:2024-03-21 16:06
  • 来源: 县商务局
  • 发布机构:江华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机构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局

负责人:谢娟娟

机构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香樟路1号江华高新区南栋二楼

电话:0746-2322942

邮编:4255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规定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8)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9)贯彻执行我国多边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县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县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10)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指导县域内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2)承担商业、物资及外贸等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

(13)承担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县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申报等相关工作;协调管理全县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15)承担全县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16)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务、文秘、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提出年度经费预算;负责与商务相关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账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3.研究提出全县内外贸易、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统计并综合分析商务运行状态;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全县商务信息工作,建立全县商务信息平台;承担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政工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机关党支部、工资福利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经济环境、机关效能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市场运行消费促进股

拟定全县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全县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引导;承担县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性建议;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对茧丝绸流通进行管理;负责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

(四)电子商务股

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工作,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负责全县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

(五)市场建设和贸易服务发展股

1.负责拟订全县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制定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拟订鼓励类流通设施目录,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市场准入程序,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流通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全县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负责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商贸物流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2.拟订推动全县流通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和供应链管理发展;负责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包括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负责县内会展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六)法规和市场秩序股

负责全县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件的研究与协调;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有关应诉调查工作,做好全县企业贸易救助及公平贸易的相关应对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全县整顿规范商务领域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负责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负责商务领域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商务领域“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12312商务举报投诉的相关工作;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市场准入;负责全县特种行业(典当、拍卖、洗染、成品油、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零售商促销等)行政执法和稽查工作。

(七)对外经贸合作股

1.负责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负责编报全县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协调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外经贸企业参加境内外展览会、洽谈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和后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进出口业务统计、分析和调度工作;负责全县涉外服务贸易跨部门协调机制的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对外承包工作及市场开拓促进活动;负责全县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外贸货运工作;指导全县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和国际知名品牌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技术进出口工作。

2.负责拟订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及境外经贸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管理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以及其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的初核;负责拟订县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统计工作。

3.负责拟订全县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负责拟订促进优化机电产品进口结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进口许可证审批;负责拟订全县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加工贸易进出口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负责加工贸易进出口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蓝宁道新江加工贸易走廊建设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县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外经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工作;负责建立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促进贸易便利化建设。

(八)投资管理服务股

1.负责拟订全县外资企业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工作,组织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受理和协调处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参与协调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工有关工作;制定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对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项目的收集、筛选和报批工作;负责招商项目及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服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对外招商活动的统一规划和指导协调,提出全县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导向要点和规划布局建议;负责推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建立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库及客户库,定期发布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及招商项目;负责境外招商活动的归口管理和协调;负责全县签约项目的履约考核工作。

2.负责拟定江华异地商会发展规划及异地商会的服务、联络工作;负责建立江华异地商会组织网络及其信息库,完善江华异地商会联络名录,及时更新江华异地商会项目信息、客商信息、项目需求信息;负责建立定期沟通联络服务机制,开展项目对接,沟通相关信息;负责依法维护江华异地商会的合法权益;承担县直招商小分队服务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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