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湘政务发〔2019〕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编制。本年报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地址:沱江镇政府小街,电话:0746-2323626,邮政编码:425500,电子邮箱:jhhb232362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高效、廉洁、便民、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搭建强有力的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在江华政府网发布信息146条,其中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信息24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关注。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主动公开
公开办事指南。根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向社会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办事指南》等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内容,在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搭建了服务桥梁,提高了办事效率。并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试运行、验收等行政许可事项还进行了受理公告、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开环保行政执法信息,作为具有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权力的部门,我局十分重视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信息。全年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3起。我局还公开了我局2021年决算表及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合理进行财务管理,接受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条,其中2条为同一自然人对同一信息的两次申请,因危及“三安全一稳定”,我局告知该自然人该信息不予公开;1条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未掌握该信息,无法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公开我局机构信息。我局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局机关各股室以及各下属单位名称、工作职能等信息,方便公众联系,接受群众监督。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亲自布置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定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筹协调,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负责公开项目审批情况,人事宣教法规股负责执法案件处罚信息公开,各股室分别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股室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局信息公开工作,听取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没有出现泄密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同时,进一步规范管理,努力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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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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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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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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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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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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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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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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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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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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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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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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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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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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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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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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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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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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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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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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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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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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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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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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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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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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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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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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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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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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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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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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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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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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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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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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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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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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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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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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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公开的部分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完整;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政务服务工作需进一步推进,人员的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等问题。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将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根据工作职能分工,继续主动公开我局负责的环境信息,增加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所需公开的内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
(二)进一步健全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全面及时。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加强对专职和兼职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各类载体,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回应公众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关注,促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