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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20-00112 分类:  
发文机关: 江华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1-23
名称: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0-01-23 10:19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
  • 发布机构:江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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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湘政务发〔2019〕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编制。本年报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

地址:沱江镇政府小街  

电话 0746-2323626

邮政编码:425500

电子邮箱:jhhb232362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高效、廉洁、便民、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搭建强有力的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在江华政府网发布业务动态信息34条,共公布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信息24条,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关注。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规范机构和制度建设

我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亲自布置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定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筹协调,环境管理股负责上传项目审批情况,法制宣传股负责执法案件处罚信息公开,各股室分别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股室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局信息公开工作,听取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努力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进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没有出现泄密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落实措施,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我局机构信息。我局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局机关各股室以及各下属单位名称、工作职能等信息,方便公众联系,接受群众监督。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公开环保行政执法信息。作为具有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权力的政府部门,我局十分重视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信息。全年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2起。

公开办事指南。根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向社会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办事指南》等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内容,在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搭建了服务桥梁,提高了办事效率。并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试运行、验收等行政许可事项还进行了受理公告、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局还公开了环保局2018年决算表及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2019“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合理进行财务管理,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16

 3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7

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95.4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将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根据工作职能分工,继续主动公开我局负责的环境信息,增加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所需公开的内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三)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各类载体,加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回应公众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关注,促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

(四)加强对专职和兼职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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