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监管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水文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的有关规定,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江河、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域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含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库移民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2、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属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3人(其中参公管理12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6人(草岭水库工程管理所),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人(大林江水轮泵站)。现有在职人员51人(其中草岭水库3人),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草岭水库8人),遗属抚养人员13人,临时工3人。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2台,实有公车2台。
三、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股室,下设10个事业单位。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规划计划与财务科教股、行政审批与安全法制股、水利建设与管理股、河长制工作与河道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水库移民股;下属10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农村电气化与地方水电建设管理站、水利建设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农村供水工程水质监测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河湖管理事务中心、农村供水管理站、草岭水库工程管理所、大林江水轮泵站。
四、单位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豸山路82号
五、单位主要负责人
刘凯(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六、联系电话、邮箱
0746-2323260 hnjhslj@163.com
七、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2:30-5:3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