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的审查申调。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承办或协调相关单位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属全额拨款正科级单位,人员编制6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5个,事业编6个),目前实有在职人员5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2个,事业编3个)。现有车辆编制2台,实有执法执勤车2台(车牌:湘MD558警、湘MD333警)。
(3)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十二股室和一处所一中心,下设16个乡镇基层司法所。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律事务服务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信息化建设与戒毒管理股、政工室;所属事业单位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证处、江华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
(3)办公信息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苍松东路16号 法人代表:奉前石
邮编:425500 电话:0746-2322303 江华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746-2317348
电子邮箱:jhsf2007@126.com
上下班时间: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夏令时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