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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26-01512 分类:  
发文机关: 江华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1-15
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    
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6-01-15 11:33
  • 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江华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的规定,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江华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鲤鱼井路82邮编:425500,联系电话:0746-2323675电子邮箱:jhgs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公开市场监管领域政府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公开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全面公开我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结果。依法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抽查检查信息等向社会公开。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标准、价格监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常态化公开,及时发布监督检查、抽检检测、风险预警、消费提示等信息。

2025年,我局通过各级网站和媒体,公开发表各类政务新闻53篇,在江华政府网发96条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永州、江华政府网等公示行政许可1364条,行政处罚案件200余件次2025年,我局共收到消费者各类投诉举报1373件,其中现场、来信、来电渠道受理62件,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60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据申请人的申请,结合本局职能职责及公开范围,报请局领导批准,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及时书面回复申请人2025年共受理个人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依法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规范。局办公室统筹负责全局政府信息管理,局相关股室提交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把关,报请局长审批同意后,在江华政府网公示定期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更新和维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做好各类信息的内容发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和日常监管,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对县政府办检测发现的问题,积极主动做好整改。是自查自纠,每季度末对本季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是积极参加县政府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培训,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挖掘和公开力度还需加大公众参与度仍有提升空间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整合内部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检索功能亟需优化。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亟需加强。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渠道,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关注度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

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打击传销、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全面宣传市场监管工作,努力维护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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