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9月,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流通领域的电动自行车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电动自行车产品检验项目主要包括尺寸限值、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短路保护、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导线布线安装、制动断电功能等指标。本次共抽检电动自行车产品15批次,经检验有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80%,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尺寸限值、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和蓄电池防篡改。
针对本次县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并督促销售门店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为人民群众的生命保驾护航。
附件: 江华瑶族电动车检测结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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