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90010/2024-01286 分类:  
发文机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11-13
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肉类产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文号 :    
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肉类产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 发布时间:2024-11-13 16:04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

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

肉类产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纵深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深入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发挥教育警示作用,现公1起典型案例

2024年3月19日,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校食堂进行检查,在食堂肉类加工间的生食保鲜柜发现一盆装有无肉的猪肉皮和已切碎刮下来的碎肉,碎肉中有淋巴等腺状体。经查,自2024年2月25日春季开学以来,当事人食堂厨工对购进的猪肉进行分割过程中,没有按照《畜禽屠宰操作规程生猪》(GB/T 17236-2019)规定,对上述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将切割下来含有淋巴等腺体的碎肉用于炼油或者熬汤,添加至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菜品之中给学生食用。当事人使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