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7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4年县本级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申报条件
1.培育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ngxnetcn)培训基地库中的农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均可参加遴选。同时应具备湖南省电子卖场采购条件。
2.具有农业技术培训、服务资质,愿意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3.具备较高管理水平,规章制度健全。有较强跟踪培养的组织能力和实践培训经验,能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的能力。
4.具备固定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5.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6.具备现代教学设备及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7.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8.培训理论课原则上到江华组织上课。
9.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培训入库。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报名。
四、遴选认定程序
1.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公告;
2.相关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
3.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并报局党组会议通过,确定培育机构。
五、申报时间
请有意承担培育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主体)于2024年10月21日12﹕00前将培育机构申报资料(纸质档)上报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132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仕涛,电话:13574665543,邮箱:jhxcb2016@163.com
六、材料报送
自愿申报的培育机构(主体)需报送下列资料:
1.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公司简介、《江华瑶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申请报告、培训方案等;
2.培育机构情况(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及培训场所、实训基地等设施设备条件,以及开展农民教育培育工作等情况);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有关证明材料(培育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关资质证明和从事农民培训工作的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并列明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好附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八、选择办法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交的遴选文件进行条件审核,对满足条件的培育机构按照有效报价(最高报价不能高于省定补贴标准)计算平均价作为基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再以85%、90%、95%三个值抽取下浮值计算中选价。按最接近中选价的报价进行排名,报价一样的进行现场抽签决定排名。先遴选28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项目(简称项目1),再遴选18万元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整村推进项目(简称项目2),1家培育机构只能承担1个项目,中标项目1的培育机构,不得在项目2中比选。
本次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2024年10月21日下午3:00在江华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小会议室举行遴选会,当场宣布结果。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
附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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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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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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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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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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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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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培训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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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承担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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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情况(专兼职教师人数、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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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场所情况(教室、住宿、食堂的面积、数量及接待能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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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基地情况(名称、地点、数量及面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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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情况(教学主要设施设备名称、数量、价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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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专业情况(指培训专业名称、能力、业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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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
遴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