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任麟
机构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镇湖南路
电话:0746—2611751
邮箱:jhms2007@163.com
邮编:425507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码市镇人民政府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单位。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职责是: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设置党政机构6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党的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行政审批服务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5.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禁毒工作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社会禁毒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6.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项措施统筹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配强村“三委”班子;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督促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协调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各项经费落实,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夯实基层基;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7.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9.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镇政府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