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机构 > 机构信息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90010/2021-00138 分类:  
发文机关: 江华县科信局 发文日期: 2024-03-21
名称: 县科工局机构职能信息
文号 :    
县科工局机构职能信息
  • 发布时间:2024-03-21 15:36
  • 来源: 县科工局
  • 发布机构:江华县科信局
  • 字体【      】

机构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负责人:王少军

机构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香樟路1号

电话:0746-2323316

邮编:4255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科技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性科技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科技发展、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3)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发展,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科技优先发展领域,拟订政策引导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科技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推广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6)研究提出全县有关科技事业工作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负责相关体制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协调督促工作。

(7)负责全县科技事业发展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县工业领域中央、省、县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资金安排预算;负责有关科技方面的县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优化相关资源配置。

(8)牵头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9)负责制定全县有关科技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信息、档案、统计、期刊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1)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县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县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管理、军民整合推进工作职责。

(13)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14)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15)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16)承担轻纺工业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

(17)研究提出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除县国资局负责的以外);推进全民创业。

(18)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措施;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盐业和国家储备盐监管工作。

(19)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电力监管和电力执法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20)、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21)制订全县信息化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22)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23)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制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

(24)指导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2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法规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承担文字综合、科技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信息、安全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年度工作报告;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全县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程、经济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综合分析工业系统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参与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研究和制订中长期规划工作;起草工业系统规范性文件、报告;承担对外宣传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工信局和科技局提供政务信息。对有关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执行工业系统行业规定制度,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审查工作;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二)科技管理与人工智能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股、科技成果与监督管理股、工业技术改造股)。负责国家和省、市级工业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电子信息技术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等科技计划的申报和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建议;负责全县科技统计工作; 指导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县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及特色产业化基地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申报工作; 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拟订全县农村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组织实施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负责承接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县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科技支撑种业、粮食安全畜禽健康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农业信息化等工作;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科技支撑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推进科技支撑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和社会管理科学化;推进科技支撑“两型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工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指导生产力布局,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并指导其发展,按规定权限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负责全县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推广、奖励、保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科学技术奖评审与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指导全县技术市场工作,推动现代技术市场体系建设。

(三)科技合作与外国专家服务股(科技人才股)。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省、市级科普基地和示范恭地的推荐申报工作;推动科普理论研究与科普创作;负责与县外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科技管理培训。

(四)经济运行监测股(产业政策和合作交流股)。负责全县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调控目标和措施;汇总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数据;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加速推进全县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新型工业化的工作进行考核、督查;负责综合分析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情况;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工业园区服务股(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管理服务股)。负责全县工业园区建设与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及考核工作。承担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与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贯彻执行鼓励创业政策、措施,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创业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积极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导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六)节能与综合利用股(消费品工业股)。调度分析全县铁路、公路、水运、通信、邮政发展情况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交通、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承担铁路专用线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工作,协助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铁路运输应急管理,归口管理全县煤费铁路运输计划;参与拟定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资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指导多式联运和集装箱运输发展;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参与申报财政性物流补贴资金审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节能目标的考核参与节能行动方案。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措施;参与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消费品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参与消费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拟订医药、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措施;承担全县药品储备和国家、省、市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医药、食品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指导通用机械、汽车制造、民用航空、轨道交通机械制造船舶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业、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并实施装备工业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参与装备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县船舶设计资质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承担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

(七)能源运行股(对外称县电力执法大队)。协调电力、煤炭、石油等重要生产运行要素的供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煤炭、石油、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研究全县电力工业改革方案及相关的实施办法;研究提出全县近期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编制、审定年度发电、用电计划,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负责全县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的重大问题,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电子信息产业股(信息化推进股)。拟订全县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计划及重大项目;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审核、上报及市场管理工作;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软件产业及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信息通信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国家高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管理县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推进全县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承担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软件项目; 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相关计划及重点项目,做好信息化试点示范、标准规范化、宣传培训工作;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拟订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的使用。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担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改建、扩建信息工程的审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县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

(九)人事股(扶贫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业和本系统经济、政工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工业系统经济管理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负责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状况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提高其素质的措施和建议。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及章程设置。

(十)墙体材料改革与散装水泥管理服务股。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负责包装和室内装饰业的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十一)军民融合产业股(民爆物品生产管理股、装备工业股、县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承担冶金、有色、黄金、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行业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禁止化学武器有关职责; 会同有关方面实施全县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参与原材料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原材料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负责全县《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制定全县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全县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及国防科技重大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 根据授权承担全县军工投资项目和其他专项的管理和审计工作;落实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承担全县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作;编制全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科技成果、生产线验收工作;负责全县民爆器材综合统计和经济分析工作;指导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核事故应急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全县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保密、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三、下属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有:县科技服务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