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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20-00211 分类:  
发文机关: 江华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3-21
名称: 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信息
文号 :    
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信息
  • 发布时间:2024-03-21 16:24
  • 来源: 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江华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机构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人:赵廷

机构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长征路与迎宾路交汇处

电话:0746-2323748

邮编:425500

办公时间:冬令时8:00-12:00,14:30-17:30;夏令时8:00-12:00,15:00-18:00

一、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规划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和水路等交通行业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和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及交通运输建设市场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乡客运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及有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规划和管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中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规划、管理和服务;指导全县道路运输管理和公路运输、营业性客运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公路运输服务;负责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六)组织协调辖区内公路交通工程建设;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交通设施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八)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九)制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措施、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一)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十二)负责交通建设质量安全行政执法、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交通建设质量安全行政许可事项等行政职责。

(十三)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曰常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文秘、信息、保密、档案、综合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协调各股室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车辆管理、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和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承办考察、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在管理权限内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承办专业技术干部的职称评定、考核、聘任以及人才交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编制财政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投、融资管理;负责局机关的各项经费收支和会计档案工作;组织制订财务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管理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内部审计;指导交通行业制定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牵头制定实施局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内部控制、经济管理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车站、码头(渡口)等交通建设、养护等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协助查处交通系统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做好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安全法制股。监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已运营交通基础设施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承担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和有关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法规的研究与咨询;制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政策、法规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普法教育、执法人员培训;负责政务公开、交通政务窗口的管理工作。

(五)运输管理股。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和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行业管理;指导城乡道路运输及有关设施的规划、运管管理工作;负责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站场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科学技术工作;组织交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并促进成果推广;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信息平台管理;归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标准、计量和科技信息工作。

(六)基本建设股。组织拟定公路、航道和港站场等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综合统计;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组织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预可、工可和设计审批、审查报批及后期评估工作;负责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标实施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控制、竣工验收;参与交通战备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审定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办法,加强指导监督;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情况信息综合与纵、横向协调联系工作,及时发现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审核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促进科学发展;加强指导全县农村公路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三、下属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水运事务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县河路口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六个二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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