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5-223
江发改审〔2025〕140号
关于小圩壮族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及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壮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成效,原则上同意实施“小圩壮族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及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509-431129-04-01-516256。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小圩壮族乡崇江村、黄绿村、大坪村、寨脚村、小圩社区、荆村等6个村(社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小圩壮族乡小清示范片内崇江村、黄绿村、大坪村、寨脚村、小圩社区、荆村等6个村土地平整、菜园规整、场地硬化、新建排水沟、机耕道、原有道路硬化、危旧房拆除、安装特色护栏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182.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第二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六、项目招标(采购)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