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5-224
江发改审〔2025〕141号
关于小圩壮族乡清塘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壮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乡村休闲农业发展,助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原则上同意实施“小圩壮族乡清塘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
项目代码:2509-431129-04-01-488353。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小圩壮族乡清塘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标准化牛养殖场及配套设施。2、拆除破损混凝土路面、危旧房屋,新建人行道、排水沟、化粪池等。3、村内800米主干道修补。4、提质原有传统民族手工艺作坊。5、修缮改造原清塘壮族乡卫生院旧址及配套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第二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六、项目招标(采购)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