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5-189
江发改审〔2025〕114号
关于江华县涛圩镇罗家寨村集体经济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罗家寨村集体收入,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县涛圩镇罗家寨村集体经济项目”。
项目代码:2507-431129-04-01-810137。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涛圩镇大市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涛圩大市场厂棚进行改造,具体包括拆除卷闸门、内部隔断、檩条及彩钢瓦屋面,保留钢构主体,并新建地梁、系梁及框架柱对主体进行加固,内部采用M7.5 砂浆砌筑水泥空心砖墙作为商铺隔断及防火设施建筑面积约 600平方米。钢结构厂棚用作农产品交易场地,可设置摊位 20 余个。
四、项目总投资:49.7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度全省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
六、项目招标(采购)、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