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信息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90010/2025-03020 分类:  
发文机关: 县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5-07-24
名称: 关于小漕至新圩路面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 江发改审〔2025〕113号    
关于小漕至新圩路面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5-07-25 22:10
  • 来源: 县发改局
  •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 字体【      】

K0002-0702-2025-185   

江发改2025113

关于小漕至新圩路面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畅通道路交通运输条件,方便民众出行,原则上同意实施“小漕至新圩路面提质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507-431129-04-01-842489。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大圩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本道路桩号K0+000~K2+950段进行提质改造,路面由水泥混凝土改造为沥青混凝土。道路改造长度2.95km,路面宽5m,路面结构为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

四、项目总投资:195万元,资金来源2023年度、2024年度交通上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建设期限:20258月2025年11月。

、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7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