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5-161
江发改审〔2025〕105号
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2019年至2023年历年结余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瑶族自治县2019年至2023年历年结余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06-431129-04-01-335463。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沱江镇、界牌乡、桥市乡、白芒营镇、大圩镇等乡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原2019-2023年高标准农田实施区域,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设施建设、田间道路建设等。
四、项目总投资:100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5年6月至2026年4月。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招标事项核准: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
八、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