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5-087
江发改审〔2025〕51号
关于江华县马河、茶花园、大宁河河道护岸险段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河段防洪能力,保障社会稳定,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县马河、茶花园、大宁河河道护岸险段处置工程”。
项目代码:2504-431129-04-05-550900。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大圩镇、小圩壮族乡。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涛圩镇马河河道干流685m、支流177m,拆除重建2座溢流坝,治理大圩镇大宁河河道550m、小圩壮族乡茶花园河河道900m。
四、项目总投资:3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重点险工险段处置省级补助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5年5月至2025年8月。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