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4-346
江发改审〔2024〕214号
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镇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镇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项目代码:2411-431129-04-01-901542。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码市镇大柳村委会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投资金额28万元。2.码市镇冯源社区“微菜园”项目,投资金额17万元。3.码市镇冯源社区环境整治项目,投资金额20万元。4.码市镇购置垃圾转运箱项目,投资金额10万元。5.码市镇民主村道路建设项目,投资金额28万元。6.码市镇民主村委会污水处理项目,投资金额10万元。7.码市镇民主村委会自来水维修项目,投资金额10万元。8.码市镇田沟村道路建设及维修项目,投资金额31.5万元。9.码市镇田沟村委会安全饮水建设项目,投资金额5万元。10.码市镇西流村道路建设及维修项目,投资金额52万元。11.码市镇西流村桥梁建设项目,投资金额10万元。12.码市镇码市水厂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投资金额427万元。
四、项目总投资为648.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招标事项核准:1.除“码市镇西流村桥梁建设项目”之外的30万元以下的8个项目,同意建设单位采取不招标的方式实施项目建设。2.同意“码市镇田沟村道路建设及维修项目”根据财评审定的金额确定招标方式,若审定金额在30万元以内,可以采取不招标方式;若审定金额在30万元以上,则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实施。3.“码市镇西流村道路建设及维修项目”与“码市镇西流村桥梁建设项目”应合并为1个项目,并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实施。4.同意“码市镇码市水厂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
八、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