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4-357
江发改投备〔2024〕165号
湖南潇湘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码市镇竹坪村等18个屋顶光伏项目备案证明
湖南潇湘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码市镇竹坪村等18个屋顶光伏项目已于2024年11月13日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411-431129-04-01-101498,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湖南潇湘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码市镇竹坪村等18个屋顶光伏项目,法定代表人:高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07328875591。
二、项目名称:湖南潇湘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码市镇竹坪村等18个屋顶光伏项目。
三、建设地点:江华县码市镇竹坪村等17个村民委员会办公楼屋顶及码市政府办公楼屋顶。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竹坪村民委员会屋顶等18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装机规模共1990KW,安装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开关箱、电缆等,采用“全额上网”的模式。(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五、项目总投资额:62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接入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涉及相关资质资格及相应开发建设规模的,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八、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企业承诺:
1.我公司所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和提交的相关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2.此次申报的备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范围内或者其他生态
环境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项目、不属于企业投资核准项目、不含国家禁止的建设内容。
3.该备案项目信息不涉及任何国家保密和商业秘密内容,同意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
4.我公司在备案之后将认真履行有关节能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行业监管要求,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5.我公司将按照《企业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要求,项目开工前每季度,开工后每月,竣工验收后30天内分别报送
项目进度,并通过在线平台及时报送变更信息。
如有填报信息、提交资料不实,违反或未履行声明与承诺事项的情形,由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 1.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汇总表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