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4-258
江发改审〔2024〕139号
关于湘江乡2024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公益事业奖补资金项目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基础设施条件和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原则上同意实施湘江乡2024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公益事业奖补资金项目。
项目代码:2407-431129-04-01-634985。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庙子源村麻江组桥梁建设;中央新村旅游公路和村组道路水毁修复;湘江村及村组道路亮化。
四、项目总投资约67.8万元,其中8.8万来源于自筹资金,其余59万元为政府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8月至2025年9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