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少数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意见。
(十四)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六)起草全县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十七)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机构设置:内设11个股室及归口管理的办公室3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加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江华瑶族自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办公室(信访室、政工室),法规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展改革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国民经济运行调节综合股) ,农村经济股(湘西地区开发和对口支援股),工交能源股(节能监察股、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社会发展股(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股) , 价格和收费管理股(价格成本调查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粮食调控与物资储备股,粮食执法督查股。归口管理县湘西开发事务中心、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人员编制40人,现有干部职工等39人,其中;在职39人、退休人员49人。现有公务用车车辆编制1台,实有公务用车1台。主要负责人:冯云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60号,邮编:425500,联系电话及传真:0746-2323706,邮箱:jhfgw2006@163.com。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