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交外经股: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县粮食风险基金相关支出的通知》(湘财预[2019]287号)文件转发给你单位,资金指标72.74万元。
请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的通知》(湘财建[2004]1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调整各市县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基数的通知》(湘财建[2012]148号)要求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于2021年1月底之前向省财政厅报送绩效自评报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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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90010/2020-0024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华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江财建指〔2020〕15号 |
工交外经股: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县粮食风险基金相关支出的通知》(湘财预[2019]287号)文件转发给你单位,资金指标72.74万元。
请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的通知》(湘财建[2004]1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调整各市县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基数的通知》(湘财建[2012]148号)要求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于2021年1月底之前向省财政厅报送绩效自评报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